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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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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开放服务器管理规定

2021年11月01日 17:13  点击:[]



为了规范校园计算机网络的管理,使之能够安全、可靠地运行和健康发展,从而更好地服务全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尤其是充分保证网络与信息安全,结合本校计算机网络的实际情况,本着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特对校(院)各部门开通对外服务器做如下规定:

一、各部门部署的服务器应用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校(院)有关规定。

二、部门需要开通服务器、提供网上应用服务的,应先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网络信息中心)提出申请开通虚拟机服务,中心需对应用服务器进行登记备案,经主管校领导批准之后开通。原则上各部门不再独立架设部门服务器。现有部门服务器能集中管理的,需统一放置在数据中心,供校(院)统一调配,共享使用。确有要求,需要单独假设的,要征询中心的意见。

三、独立架设对外开放的服务器应当做好服务器的安全防护工作,安装正规的防火墙和杀毒软件,及时更新病毒库,及时更新系统的补丁,正确配置服务器的程序和安全策略,禁止开放不安全端口,给服务器以及数据库设置安全的密码,杜绝弱密码问题。如中心在常规检查中发现或公安部门等扫描到未进行相应安全配置,中心将第一时间先行切断其网络、中断其服务,并通知服务器使用管理部门进行安全加固与整改,整改符合要求并写出书面的整改报告交中心后再允许联网使用。若因系统漏洞等安全防护不到位而遭到攻击产生不良后果,或服务器中毒后向外传播病毒等对网络产生的一切不良影响与后果由架设服务器的部门及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与处罚,违反法律的依法接受法律的制裁与处罚。

四、严格服务器信息审核与发布制度,部门要有相应人员负责自己站点的信息审核,禁止发布任何违规、违法的信息和内容,杜绝非法信息的出现,同时做好信息的保密与防护工作,避免泄露密级或敏感信息。由于站点信息发布或信息泄露所带来的一切不良后果和责任,由架设服务器的部门及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与处罚,违反法律的依法接受法律的制裁与处罚。

五、该服务器停止使用时,及时向中心报停,如果部门停止使用后不报停,造成IP地址被盗用等,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与责任,由申请使用该IP地址的部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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