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单位(部门)利用校园网交换、传递、发布信息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二、域名使用、租用方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放置任何违法违规的信息和内容。如发现此类信息,将终止服务,并将资料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使用方需要有相应负责人员负责本单位(部门)站点的信息审核,杜绝非法信息的出现,由站点发布非法信息所带来的法律责任,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校(院)有关规定,由使用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无义务为域名使用方审核网站信息内容。
四、使用方不能制造、传播病毒,如发现此情况影响校(院)校园网络正常使用,将终止服务。
五、本规定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制定并解释。